作者: Greenpeace
保護海洋有哪些方法?淨灘?減塑?保育鯨魚?少吃海鮮?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選項,能更廣泛且全面地守護海洋生態環境,那就是「設立足夠的海洋保護區」。綠色和平十多年來與全球海洋守護者努力推動聯合國通過《全球海洋公約》,在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% 海洋。為什麼是 30%?我們可以怎麼做?
為什麼我們必須保護海洋?
海洋對我們的重要超乎想像,全球有超過十億人依賴海中的魚類獲取蛋白質等營養,更有超過三十億人靠著海洋及沿海的生物多樣性維持生計。除此之外,海洋為地球提供超過 50% 氧氣,更吸收了近 30% 人為產生的二氧化碳,為地球降溫,減緩氣候變遷。然而,回溯人類歷史,海洋從未像現在一樣面臨各種人為破壞性的威脅,包括工業捕撈、石油探鑽、塑膠污染、深海採礦和氣候危機等,風暴般地襲擊,結果將海洋推到惡性循環的臨界點。
國際自然保護聯盟(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, IUCN)的數據顯示,幅員遼闊的公海,覆蓋 43% 地球表面,佔全球海洋面積的 61% ,而國家水域則佔 39%。目前全球受到保護的海洋只有 7.65% ,其中 6.93% 屬於國家水域,表示不到 1% 的公海受到完整保護。這樣的保護程度遠不足以恢復原本的海洋生態。
慶幸的是,拯救海洋,現在還為時不晚。為了重建生物多樣性,修復海洋生態系統和減緩氣候變遷現象惡化,綠色和平聯同英國牛津大學、約克大學率領的科學研究團隊,於 2019 年發表《30x30 海洋保護藍圖》報告,提出「全球海洋保護區網絡」(global network of marine reserves),致力於推動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% 海洋的目標,即 30x30 之意。
什麼是全球海洋保護區?
全球海洋保護區,是指在全球特定公海海域內,明文禁止捕魚、採礦、傾倒廢料等破壞活動,當中的核心範圍,可劃作科學研究、保護海洋生物和棲息地等用途,讓海洋生態擁有足夠的喘息和復育空間,與人類永續共存。有些沿岸地區,則可開放給小規模、非破壞性的漁業,促進永續發展。
成立「保護區」在復育生態的成效上,已充份得到科學上的證明,可是,絕大部份現存的海洋保護區,覆蓋範圍往往受制於疆界所限。綠色和平致力爭取覆蓋至少 30% 全球海洋面積,並在 2030年前透過聯合國《全球海洋公約》落實制定全球海洋保護區。除了倡議在全球海洋保護區內,禁止捕漁、採礦、鑽油等破壞性工業活動,也必須確保這些海洋保護區獲得足夠的資源,進行有效的監管、調查和執法工作。
偌大的海洋只保護 30%?
海洋擁有神奇的復原能力,只要提供所需的空間與時間,生態就能逐漸恢復。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海洋保護區 (Marine Protected Areas, MPAs),在這些區域禁止所有人為活動的侵擾,以及杜絕破壞性工業活動的影響。
保護 30% 的海洋看似不多,事實上覆蓋約 7,000 萬平方公里,相當於南美洲、北美洲、歐洲以及俄羅斯面積的總和。這範圍將有效地加強海洋保護,並非滄海一粟,甚至提供鯨魚、鯊魚、海龜等遠距遷徙海洋物種生存空間。(延伸閱讀:海龜危機:海洋旅人面臨絕種威脅)
當這 30% 海洋的魚群數量逐漸恢復到充沛的程度後,就會擴散至其他區域,形成「外溢效應」(spillover effect),進而幫助整片海洋重拾豐饒。而禁止在海洋保護區進行工業捕魚和其他有害活動,也能使沿海社區的數百萬漁民受益。他們與海洋和諧共處已經數百年,魚扮演了他們飲食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角色,他們不會破壞整個海洋生態系,只仰賴少量捕魚,獲取他們所需,努力地養家活口。少了工業型漁業搜刮海洋資源,這些漁民的生計更能獲得保障,海洋更有足夠時間恢復生機。
如何得出 30% 這個數字?
有些人針對 30% 的數字提出質疑,這真的足以拯救海洋惡化的問題,並在 10 年內恢復海洋原有的樣貌?
《30x30 海洋保護藍圖》研究調查報告中,採用被廣泛運用在設計海洋保護區網絡的程式,並收集全球生物分布、海洋學、生物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,如鯊魚、鯨豚、海山、海溝、深海熱泉、海洋鋒面、湧升流、生物地理帶、商業捕撈壓力以及礦產開發所有權等最新資訊與數據。將重要資料與數據匯整後,於地理資訊系統經過數百次程式演算,發展設計出保護目標數值:30% 覆蓋率。同時參照 2016 年世界自然保護大會(World Conservation Congress)的決議,該決議為海洋保護區的網絡「應至少包括每個海洋棲息地的 30%」。此報告也獲得國際間的認可。
如果海洋沒受到保護,將會怎麼樣?
海洋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,破壞式工業捕撈、海底探鑽、深海採礦、全球暖化、塑膠污染等,使海中的生物快速消失,生態系統失衡,海洋資源也正在流失當中。
如果沒有獲得足夠的保護,海洋生態將面臨無法挽救的危機。受到影響的,可遠遠不只是海中生物,或是沒有海鮮可以吃而已。海洋是平衡氣候的重要幫手,吸收大量二氧化碳,更製造新鮮氧氣,也是水循環的其中一環,當海洋失去原有的健康,也加劇了日趨惡化的氣候變遷,帶來極端天氣災難、糧食危機,甚至失去您我珍愛的家園。
目前全球制定與管理海洋的規範,多為工業補魚等利益團體,無法真正保護海洋,須制定強而有力的法規與海洋保護區,才能落實生態保育。目前全球制定與管理海洋的規範,多為工業補魚等利益團體,無法真正保護海洋,須制定強而有力的法規與海洋保護區,才能落實生態保育。
趁還來得及!極力推動制定《全球海洋公約》
我們需要一個橫跨全球海洋的保護區網絡,保護生態系統並應對氣候和自然危機。不過與大多數環境問題一樣,它不會自行發生。尤其還有貪婪的大型企業為了利益和權力,持續遊說政府反對海洋保護。目前全球沒有任何法律機制得以在國家水域之外建立海洋保護區,因此綠色和平從十多年前開始持續推動成立海洋保護區。經過眾人聲援與多方努力,終於將《全球海洋公約》(Global Ocean Treaty)議呈送入聯合國,推動成立與管理海洋保護區,在 2030 年前保護至少 30% 海洋。在全球超過 350 萬支持者的共同推動下,直至 2021 年 6 月,全球已有超過 40 個國家正式加入支持《全球海洋公約》,包括英國、德國、西班牙、日本以及韓國等,更有約 80 個國家以不同形式支持 30x30 的目標。
除此之外,綠色和平持續:
與頂尖科學家合作,發布 30x30 報告,為各國政府提供具體、可行、務實的海洋保育建議。
派出船艦與船員,執行遠洋科學研究任務,追蹤最新海洋生態發展,更遠赴公海現場,揭露及制止濫捕及深海採礦等破壞海洋的行為。透過創意行動和匯集全球民間力量,積極向各國政府和企業施壓,促使它們保護海洋,支持成立全球海洋保護區。需要您的力量!若要真正達成制定《全球海洋公約》,必須獲得所有成員國在協商會議中通過。然而原訂 2020 年舉辦的最後一次協商會議受到新冠疫情影響,延至 2021 年舉行,卻又於談判前夕,再次宣布延後至 2022 年。
綠色和平擔任協商會議的觀察員,將持續遊說各政府支持通過《全球海洋公約》,為您我珍貴的海洋爭取強而有力的保護政策。邀請您支持綠色和平守護海洋的工作,以連署加入全球海洋守護者的力量,一同促成海洋獲得足夠保護,讓未來世代得以親見大海生生不息,與海共存。